兴趣爱好作文700字(推荐5篇)

兴趣爱好作文700字 第1篇

目光在字里行间缓缓滑过,书香墨色立刻沁人心脾,走进书,就立刻走进了他编织的梦幻世界,品味书,享受他带给我的别样年华。——题记

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,这句话说得再好不过了!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,带领我走遍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。有时候,我和鲁滨逊一同在孤岛上生活,有时候,我随着唐僧去西天取经,有时候,我与梁山好汉一同在梁山泊起义,还有时候,我与余秋雨老师,游历祖国大好河山,去享受文化苦旅。

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这句话果然没错,书的确是能够使人进步。刚刚步入初中校园,接触到的不是别的,而是语文老师高雅、精炼的淡吐和精美华丽的话语,这马上吸引了我。我深知,没有一个人是天生拥有渊博的知识的,而现在她们的知识很大一部分就来自于书籍,书籍带给人们的无限文化煊染和熏涛,使他们才高八斗,学富五车,所以,从那时候,我就爱上读书,为自己的文学添彩,把自己的灵魂充实。

现在,一有时间,我就读书,除非必须做的事,其余时间,我就坐在那里,啃一本书,早晨,日出海边,斜斜着露出一点微光,我就已经捧上书,依着床头开始一天的读书生活,午后,伴着阳光,金光闪闪,我坐在书桌前,品一杯香茗,捧一本好书,边享受书中的墨色美韵,边享受香茗透心的沁人心脾。黄昏,当最后一抹夕阳撒向大地的时候,我依然依着余辉,伴着残阳,在字里行间中跃动。夜晚,皓月当空,群星闪烁,我依旧躺在床上,与星同闪烁。

“书犹药也,善读之可以医愚”读了许多书后,我有许多收获,读书使我受益非浅,使我提升情趣,使我培养情操,让我漫步在知识之海之中,在文学万里大花园中畅想生活。

花开花落,有多少温暖的事情在其中暗香浮动,细水长流,有多少示人的哲理其中似水流年,在这跳动着的文字中,我寻觅着快乐,读书,我愿一生珍藏!直到永远。

兴趣爱好作文700字 第2篇

兴趣,在人生中似暗香浮过,在童年中似水流年。

我的兴趣是书法,它正像花儿绽放在我心间。从小学起,我便喜欢上书法。那天下午,为了参加一次书法比赛,在写作品,只见我拿起毛笔,让他墨汁中翻滚,墨汁中的清香散了出来,萦绕在书房中,嗅着这种清香,我提笔便开始写了,毛笔时立时倒,墨迹时枯时润,时而刚劲有力,时而柔软飘逸。只可惜不小心沾墨过多,一朵花儿便在宣纸上绽放开来。“唉!只听见我一声叹气,将这张宣纸叠好,又从铺上一张宣纸。刚放好,妈妈便叫我吃饭,我也顾不得洗手,三步并作两步冲进餐厅,便开吃,三下五除二,便吃完了,但是缺吃进了沾在手上的墨汁,但也没有办法了,却感有点胸中墨太少的感觉。之间我又来到书房。这时,传来妈妈的声音:“不要太急,心静下来在写。”这不是静以修身吗?经过妈妈一说,我便再次找回了曾经的状态。

我静下心来后,便拿起了毛笔,在纸上挥毫泼墨。突然,纸上不禁浮现出颜真卿,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刚劲大字,那样雄浑,那样飘逸。不久,又浮现出了王羲之的身影。只见他左手扶纸,右手持起毛笔,在纸上尽宣浓淡干枯润,洋洋洒洒,一个个飘逸的汉字从他笔下流淌而出。我猛然摇了下头,我回过神来,继续完成我的作品,此时,周围静极了,我的心也随之静了下来,毛笔在宣纸上划过,留下了它雄浑,飘逸,淡雅的身姿,我便也陶醉在这只有宁静与书法的世界里。尽管只有黑与白,它构造出的是一个令人神往的世界,在这个世界中,你的心境便会随之变化。终于,作品完成了,在比赛中,我也取得了好成绩。作文

在我的兴趣中,书法让我着迷,他留给我的不止是一片黑白世界,更多的是人生的思考,它留下的不止是飘逸的汉字,它更是人生品质的培养。书法,它似水滋润我的心田,让我终身受益匪浅。

兴趣爱好作文700字 第3篇

我曾遇见过别样的美好。

春天的风暖洋洋的,轻轻抚过面庞留下无限静谧,坑坑洼洼的石板路的尽头,是一家开了二三十年的老菜铺。那铺子没有招牌,只是写着一块牌子,上面写着整齐的大字却总是令路人惊奇而窃窃私语,我问过老板娘为什么不挂招牌,老板娘只说十几年都习惯了,也没那个必要。那铺子没有门,敞篷式的,夏天蚊子多的时候却没有一只飞进去,小时候的我傻乎乎的认为老板娘有神奇的魔力,可以阻挡蚊子的入侵。那铺子不算大,四周还摆着长木桌子,长木桌子上摆满新鲜的蔬菜,尽管如此,老板娘还是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,只能摆一张小板凳放在菜板前,静静地坐着等待下一位客人。

有次我见两只小麻雀在菜铺前面悄悄的聊着天,突然一只小猫从铺子里跳出来搅了它们的清梦。那只小猫是白色带黑斑的,是老板娘养的其中一只猫也是唯一没有被送走的猫了,我和它玩的熟,叫它阿花。夏天的太阳刺眼,老板娘有事儿就把我拉到小板凳前,让我和阿花玩顺便看下铺子,说着拿出一节黄瓜,粗略的洗了洗,掰开给我吃。那应该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夏天,因为有虫鸣、鸟叫、我还有阿花。

我曾说,老板娘是我见过最勤奋的人,现在看来也仅仅是我那时见过的而已。早晨起来,我就跑下老式居民楼,楼梯很陡,也不妨碍我的兴致,原因是我总尝试和老板娘一决高下,看谁起得更早,尽管是单方面宣布的,不过每次我都是以失败告终。老板娘进货很辛苦,一辆很大很大的三轮车,大到足以坐下我和我的小伙伴了。每天都会听到三轮车嘎吱嘎吱的响,一听到那声音我就赶快弹起来,因为我知道那是老板娘回来了。三轮车每次都满载而归,可上面大多数都是些我不爱吃的青菜罢了。

时间过得好快啊,就像一束烟飘走了,我怎么也抓不住它。后来上小学,我们一家搬走了,在每段日子里,我再也没听到过阿花的喵呜声,也没再听到过三轮车的嘎吱声了。那是我尘封在心底的回忆,也是我遇见过最美的美好。

兴趣爱好作文700字 第4篇

一位哲学家说过:“人对某件事产生了兴趣,那么这个兴趣就会变成动力,来支配人的行动。”那么我的兴趣当然是做饭。

爱劳动的人比不爱劳动的人比不爱劳动的人的智商高出一倍,这是妈妈常给我说的一句话。所以我就开始勤奋起来,但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做饭。一开始我对那种冲上云霄的浓烟产生了兴趣,为什么会产生气体?为了这个问题,我开始给妈妈打下手。最苦最累的活当然是洗菜,摘菜和炒菜了。我就先干前两项,开始了我的小忙工的生活,不是被葱辣了鼻子,就是被辣椒辣了眼睛,总是让妈妈顾了东,又顾西,不是菜糊就是炒生。

所以我又开始了我的下料专家的生涯,所谓“下料专家”就是给妈妈放调料,这件工作看似简单,可是你的防备糖和盐的两重炸弹,你的防备多和少的两重诱惑,你更得防备哪个在前放,哪个后放的两重陷阱。这都是要考虑的。可能放盐但放成糖,把一盆美味的土豆丝变成糖炒马铃薯。也可能把盐放下两大勺,弄得只有盐味。所以说我的下料任务也告一段落。

哎!难道做饭就真的不成吗?

不!一不做,二不休,要干到底,我就不信做不出可口的饭菜来,所以我的正式工作,大厨开始了生涯,不会在当那种可怜的打下手了,我要努力奋进。

妈妈面对我这种精神实在佩服,开始给我打下手,真是出乎意料呀!虽不说,那糊透底的鸡蛋,也不必说那炒的没有几根的土豆丝(掂勺时全掉地下了),更不必说那没开火,干炒的尴尬局面,单是那通过努力做好的一碗方便面就值得夸奖,在这之中,我收获了快乐。

短短几个星期,我的厨艺大增,从原来那连刀都拿不稳的小毛孩,成了顿顿做出美味的大师,这与我的努力和毅力是分不开的。

又有一位哲人说过(我):“你想获得成功吗?那你必须具有毅力,决心和努力,那样你会走得更远,飞的更高!”

兴趣爱好作文700字 第5篇

有位哲人曾经说过:“兴趣是人最好的老师”。我的兴趣便是篮球。在篮球运动中我们进步,在篮球运动中我们成长。

我喜欢看球。初扣篮球的大门,还是妈妈帮我入了门。从那时起,我便喜欢上了篮球比赛,我几乎为篮球而疯狂。我喜欢科比急停跳投精确无比,我喜欢詹姆斯突破上篮无人能挡,保罗助攻穿针引线,韦德的全面称霸联盟。每周六日,都会有篮球直播。每当妈妈出门,我会阖户打开电视,对准体育频道,看之竟日。及妈妈回来,我正看之入迷,未发现被抓之正着。去年的季后赛无比精彩,至今仍使我意犹未尽。不必说湖人横扫千军一路夺冠,也不必说骑士功亏一篑止步东部决赛,单是中国球迷熟悉的火箭队就十分值得我们敬佩。麦田离去,姚明倒下,就是这样一个平民球队,战胜了冲击力强的开拓者,把老道的湖人逼到了生死战。虽然他们输了,但有人说他们赢了,他们战胜了自己,战胜了困难。这就是我的兴趣——看球。这段篮球时光,我愿珍藏。

我不光喜欢看球,我更喜欢打球。暑假来临,妈妈将电视锁死,我无从下手。只得约上二三人。去球场打球。北国风光,千里炎热,万里焦阳。望球场内外,热闹非凡。谈论篮球,头头是道。篮球飞舞,应声入网。欲与姚明试比高。借突破上篮,略带瑕疵,急停跳投,时有不进。但我认为,技不在高,快乐就行。这样的篮球时光,带给我无限的快乐。这就是我的兴趣——打球。这段篮球时光,我愿珍藏。

至今我已升入初中,一星期两三次打球的机会,但篮球依然扎起我们身旁。它不光带给我快乐,更使我悟出了许多道理。在生活和学习中,我们应拥有团结协作、互相帮助、锲而不舍、执着追求的精神,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快地走向成功。

这就是我的兴趣——篮球。它带给我快乐,更带给我成功。